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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家剖析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2012-7-3 09:39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364 | 评论: 0 | 来自: 山西日报
摘要:2009年至2011年的煤炭资源整合,让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历史性突破:死亡人数首次下降到百人以下、百万吨死亡率首次下降到0.1%以下、首次实现特别重大事故零发生。
  2009年至2011年的煤炭资源整合,让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个历史性突破:死亡人数首次下降到百人以下、百万吨死亡率首次下降到0.1%以下、首次实现特别重大事故零发生。

  这一组数据,令无数山西煤炭人为之骄傲。

  然而,2011年9月16日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打破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连续457天无重特大事故的记录。今年2月到4月,短短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三起责任事故,使得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起来。

  山西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对几起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细致分析,旨在敲响警钟:安全生产,犹如永不竣工的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一)

  【典型案例】2011年9月16日,中煤集团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610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0万元。

  【事故认定】在未详细查明井田范围内采(古)空区情况下,没有针对9号煤层的探放水措施,6103回风顺槽掘进致9号煤层老空高压水突破顺槽与钻场交汇处底板,冲淹巷道,造成人员伤亡。

  【专家解析】事故原因相对复杂。第一,没有探清已关闭矿井的采矿区采掘范围;第二,探水方案不到位,该矿仅探了上面的4号层,本应是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每隔100米做一次物探,事故发生前,恰恰发生了一次漏探;第三,事故发生后,工人逃生意识强但避险能力差,掘进工作面共有15个人,仅有4个矿工躲到钻场里得以逃生,其余11人顺水奔跑被急速而出的水冲倒而溺亡。

  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发生?应该查明已关闭矿井的采掘范围的积水情况;必须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透水前,巷道里有很多透水征兆,要及时撤离人员。

  【记者点评】显然,这又是一起未按规程操作的安全事故。如果说,通过煤炭资源的整合,我们已经有效地遏制了恶性违规对安全生产的威胁的话,那么,这种工作不细、措施模糊之间留下的间隙,就成为目前安全生产的极大隐患。这起事故告诉我们,吸取事故教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要扎实地落实到行动中去。任何所谓的疏忽和工作不到位,都是对生命的极大漠视。安全生产容不得一丝的疏忽和松懈。

  (二)

  【典型案例】2012年2月19日,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万元。

  【事故认定】2102工作面切眼巷道施工支护方案不合理,掘进工作面整体支护强度不足;顶板出现垮冒征兆时,排除隐患措施不当,造成顶板大面积冒落。

  【专家解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操作程序不当,支护方案不合理,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围岩力学状况来看,巷道支护方案存在严重问题。水力膨胀锚杆全部打在冒落带里面,起不到锚杆的组合成梁悬吊成拱的作用;巷道断面跨度比较大,6米宽的切眼巷道,靠锚杆支护和下面的点柱支护,支护强度远远不足;出现冒顶征兆后,工人没有处理经验却进入了工作面,导致7名工人全部遇难。

  要避免事故发生,首先,应该搞清楚巷道围岩与支护体之间的力学关系;其次,处理顶板事故时,矿领导应亲临指挥,搞清楚当前巷道所处状态,制订顶板支护方案;第三,有关规程明确规定,在维修巷道时,维修必须是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支护,不允许工人在无支护条件下进入巷道。

  【记者点评】7条鲜活的生命在无知和疏忽中逝去了,留下了7个陷入痛苦深渊的破碎家庭。令我们震惊的是,在大力整顿煤炭生产秩序的大背景下,竟有人敢顶风作案,未经批复擅自复工。当然,这次事故也让我们更加警觉,贪婪就像一个随时准备吞噬生命的幽灵,在我们的头顶徘徊。如果不能用科学、理性战胜贪婪,那么,这些生命的悲剧还将上演,山西人民用断臂之伤换来的安全生产大好形势就可能被断送,甚至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牺牲品。

  (三)

  【典型案例】2012年4月13日,襄垣七一善福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900多万元。

  【事故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长期非法组织生产造成的责任事故。布置12-2皮带巷,在已查明原兴安煤矿历史上越界开采范围的附近掘进,存在采空区积水威胁的情况下,未进行探放水;12-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没有进行探放水作业;在12-2皮带巷工作面出现明显透水征兆时,未及时撤出人员,采空区积水冲垮顶板,冲淹巷道,造成11名矿工死亡。

  【专家解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非法组织生产。该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过期的情况下,长期借维修整顿、卸压推进为名非法进行开采活动。二、违规掘进施工。该矿在12-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从未执行防治水规定。从3月底开口掘进,到事发时共掘进约54m,掘进过程中从未进行探放水作业。三、违章指挥作业。该矿在接到当班班长向矿调度室报告透水征兆后,矿领导违章指挥工人继续冒险架棚支护,未在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贻误了现场人员撤离时间。

  在现行整合矿井生产和掘进过程中,要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发现透水征兆时,及时采取撤离措施;提高工人避险意识,不安全不生产;提高整体管理队伍素质和作业人员素质,不违章指挥、违章生产。

  【记者点评】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防范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煤矿责任事故,其本质就是安全意识淡薄,麻痹松懈思想严重。近几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之所以明显好转,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和氛围,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随着安全生产周期的拉长,一些地方和单位滋生了麻痹松劲情绪,对安全生产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对非法违法生产熟视无睹,对安全隐患和问题麻木不仁,这是当前全省安全生产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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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案例,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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