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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组织企业职业卫生培训 27家未参加挨通报

2012-6-18 10:45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208 | 评论: 0 | 来自: 人民网-《山西晚报》
摘要:山西省安监局最近组织了培训班,聘请了该省职业卫生方面的资深专家学者授课,全省共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6家,省内27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6月13日,山西省安监局专门发出通报,对这些企业进行通报批 ...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存在诸多化学毒物,尤其是涂胶、喷漆和晾漆环节职业危害非常严重。为提高这些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山西省安监局最近组织了培训班,聘请了该省职业卫生方面的资深专家学者授课,全省共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6家,省内27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6月13日,山西省安监局专门发出通报,对这些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培训时间5月15日至18日,资深专家学者授课,就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危害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职业卫生防护、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此次挨批的27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中,太原有11家,大同10家,长治2家、阳泉、朔州、临汾、忻州各1家,具体企业名称已经在省安监局网站公布。

  附:山西省安监局相关通报

  关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百千万”培训工程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56号)安排,结合《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安监职监字〔2012〕6号)部署,为了提高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进一步深化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省局于2012年5月15日至18日举办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这次培训,省局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聘请了我省职业卫生方面的资深专家学者授课,就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危害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职业卫生防护、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这次培训,各市局高度重视,太原、运城、晋中、吕梁、晋城及时转发了省局的文件进行安排部署。临汾、阳泉、长治、朔州对参训企业认真进行统计,按时进行上报,督促企业积极参加培训。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各市统计上报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6家,其中太原市37家,大同市11家,阳泉市3家,长治市5家,晋城市1家,朔州市3家,吕梁市2家,晋中市5家,临汾市5家,运城市13家,忻州市1家。应培训172人,报名人数118人,实际参加培训77人,参加培训企业59家。其中运城市参加培训13家,占企业数100%;晋中市参加培训5家,占企业数100%;吕梁市参加培训2家,占企业数100%;晋城市参加培训1家,占企业数100%;临汾市参加培训4家,占企业数80%;太原市参加26家,占企业数的70%;阳泉市参加培训3家,占企业数67%;朔州市参加培训企业2家,占企业数67%;长治市参加培训3家,占企业数60%;大同市参加培训1家占企业数的9%;忻州市没有企业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企业数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差距仍然很大。全省共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6家,按要求每家企业培训2人,应当培训172人,实际培训了77人,只占应当培训人数的44.8%,培训人员不到任务量的一半。企业没有参加培训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不关注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是个别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落实法律赋予企业培训的主体责任;三是部分市局领导对培训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忻州市1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只报了名,一个人也没有参加培训。大同市共有11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只有1家企业参加培训,培训率仅占9%。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确保底数清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存在诸多化学毒物,尤其是涂胶、喷漆和晾漆环节职业危害非常严重。经检测,企业至少存在15种化学毒物,最多达31种,普遍超标。苯、甲醛、苯胺和二异氰酸甲苯酯等4种高毒物质超标严重。这些高毒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等进入体内,对神经系统、呼吸系统、造血系统等造成严重损害,医治难度大、医疗费用高,普通家庭难以承受。为此,2010年6月,省局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函》,要求各市局对本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7月又转发了国家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目前,从各市汇总上来的情况看,全省只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6家,这个数字是否准确,还有没有遗漏,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排查摸底方案,深入排查,确保底数清楚。

  (二)突出重点环节治理,严防高毒物质危害。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中,各地安监部门要抓住喷漆、涂胶和晾漆三个环节,集中整治:一是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喷漆间,不得与其他工序混用;二是喷漆间必须采用上进风下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保证空气通畅;三是喷漆间必须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保证喷漆间毒物及时处理;四是喷漆间内应设置冲洗设施,墙壁和地面的油漆污垢必须定期进行清理。如果采用流水线作业,喷漆作业点必须设置局部隔离防护设施;流水线上的打磨、擦色、烘干等作业点也必须设置通风排毒设施,保证毒物浓度不超标。涂胶和晾漆环节,必须与其他作业隔离,并设置通风排毒设施,确保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对于高毒物质防治措施不落实、未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达不到防护要求或无防护设施、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以及作业场所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因高毒物质危害治理不力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这次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27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名单附后),各市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47号令)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各市局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摸底、治理、处罚情况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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