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这项办法施行将是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助力安全生产重要举措。 《办法》涉及多领域,对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由点及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是国家法律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的体现。近年,安全理念深入各个行业,在安全生产大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将推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发展。 鼓励监督举报,必将促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举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的手段,对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必将起到鞭策。近年,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非法转包承租;虚假评价;无证上岗;事故瞒报、谎报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屡见不止,这其中不乏惨重的事故教训。让非法生产者有所忌惮,让全民安全意识惠及社会大安全,监督举报机制也是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的有效举措。隐患往往是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导火索,此次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界定了隐患定义,规定了行业隐患的认定。同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求行业生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重点查找非法违法行为。 《办法》中,安全生产的举报激励机制细化有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奖励3万元。同时,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的奖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了保证了资金来源,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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