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集中销毁铬超标药用胶囊药品
2012-4-28 08:5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6064 |
评论:
0
|
来自:
新华网
摘要:4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垃圾场,工作人员准备销毁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当天,新疆集中销毁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共计9个品种5万多盒。
4月27日,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垃圾场,工作人员准备销毁铬超标药用胶囊和胶囊剂药品。当天,新疆集中销毁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共计9个品种5万多盒。 据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铬超标药用问题曝光后,新疆对全区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胶囊进行检验,查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9家生产企业23个批次铬超标问题药品中进入新疆区内销售的问题药品。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