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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标准脱硫怎么调整?

2012-3-28 11:07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93 | 评论: 0 | 来自: 中国环境报
摘要: “十二五”的脱硫工作该如何继续?“十一五”期间,我国火电脱硫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相关工艺技术的发展情况如何?这些脱硫工艺在实际运行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对环保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烟气脱 ...
  “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要实现减排8%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要从2010年的2267.8万吨降低到2015年的2086.4万吨。与此同时,我国煤炭消费量预计将由2010年的30亿吨增长到2015年的38亿吨。因此,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十二五”的脱硫工作该如何继续?“十一五”期间,我国火电脱硫工作取得很大进展,相关工艺技术的发展情况如何?这些脱硫工艺在实际运行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对环保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烟气脱硫企业既面临工艺技术发展的挑战,又在迎来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面对新标准脱硫怎么调整?

  要满足具有更稳定高效的脱硫效率、脱硫副产物可资源化的需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指出,要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工作,新建燃煤机组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

  火电厂是我国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也是二氧化硫减排的主战场。今年1月1日开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新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mg/m3(高硫煤地区为200mg/m3);现有电厂改造执行200mg/m3(高硫煤地区执行400mg/m3);重点地区燃煤电厂执行50mg/m3。以上排放限值的严厉程度与欧美相当,这是我国二氧化硫排放基数太大、环境容量有限的必然选择。

  据测算,要满足新标准要求,燃煤硫分在3%以上的高硫煤机组,配套设施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8%左右,老机组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5%以上;对燃煤硫分1%~3%的中硫煤机组,大部分地区新建机组必须选择达到96%以上脱硫效率的工艺,而老机组可选择95%左右的工艺;对燃煤硫分在0.6%~1%的低硫煤机组来说,新建机组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3%以上,老机组可在90%左右。在重点地区,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7~99%才能满足50mg/m3的排放要求。

  烟气脱硫环保政策和新排放标准的实施,将对烟气脱硫市场及工艺技术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引领作用。

  目前,我国火电厂脱硫领域的主流工艺是石灰石—石膏法,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以石灰石—石膏法、氨法、循环流化床法为主,多种工艺都有应用;在化工行业中,氨法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随着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及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我国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格局将逐步发生微妙变化,呈现由石灰石—石膏法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向多种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共同发展的趋势。满足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具有更稳定高效的脱硫效率、脱硫副产物可资源化的烟气脱硫工艺技术将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并将得到更多工程应用。

  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其中对各种脱硫工艺的综合脱硫效率取值规定为:石灰石/石灰—石膏法、海水法和氨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最高可达到95%;循环流化床等半干法脱硫工艺、镁法和双碱法脱硫工艺综合脱硫效率原则上不超过80%。据介绍,这实际是对目前我国脱硫工艺脱硫效率和实际运行情况的经验总结。

  根据相关技术政策,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和氨法脱硫工艺属于湿法脱硫,脱硫效率高,减排效果显着,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工艺技术路线。

  工艺技术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

  运行可靠、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工艺技术才能满足新形势要求

  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路线选择涉及技术、经济、总量减排、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专家建议应重点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排放标准要求。满足排放标准是基本要求。不论是新修订的火电厂排放标准,还是现行或即将修订的钢铁、水泥行业排放标准,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烟气脱硫工艺必须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第二,技术政策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烟气脱硫技术政策、工程技术规范等要求,以便在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设计各阶段顺利通过环境保护审批。

  第三,总量控制和按排污量收费要求。企业扩大规模、各地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热情不减,但项目建设的前提之一是有环境容量指标。而指标有富余的地区或企业越来越少,总量指标只有靠进一步减排来获得。根据排污权可转让的原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可获得明显的经济收益。因此,最大可能提高脱硫效率也是工艺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

  我国目前排污收费原则是排污即收费,二氧化硫排污费已上涨到1260元/吨。一座中型火电厂每年产生的二氧化硫以10万吨计算,脱硫效率每增加1%,可减少排放量1000吨,减少排污收费126万元。因此,提高脱硫效率对改善企业的运行效益有明显影响。

  第四,可靠性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办〔2010〕91号文明确要求火电企业铅封或取消烟气旁路,作为提高二氧化硫减排效果的主要措施,并将在“十二五”期间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这对脱硫装置运行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没有大型工程化业绩、没有连续稳定运行可靠数据的脱硫工艺也难以得到市场认可。

  第五,循环经济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将是我国今后长期的科学发展之路。脱硫工艺的选择应在去除二氧化硫的同时,尽量避免或少产生二次污染,实现副产物综合利用将是对脱硫工艺的更高要求。传统大量产生固废的脱硫工艺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其发展也将在“十二五”期间受到一定制约。

  总之,脱硫效率高、运行可靠、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脱硫工艺技术才能满足“十二五”新形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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