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10日在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称,2011年重庆共有1560人因“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当天凌晨零时4分,重庆一名廖姓司机饮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成为重庆“醉驾第一人”。 重庆交巡警每天都会在各路段设点“逮”酒后驾车司机,节假日期间更会满城遍设检查点。据重庆交巡警总队称,仅在2011年平安夜,重庆就出动近2000名警察,查出123名“酒司机”,其中7人被依法刑拘,5人取保候审。 交巡警古旭告诉记者,“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重庆查处的酒后驾驶机动车数量大幅下降。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刑事处罚的规定。 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另醉驾者一律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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