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拟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 这一征求意见稿是1月10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发布的。同时,国家能源局还指出,未来还将强化鼓励能源及能源密集型产品进口、限制出口的关税政策,完善节能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化石能源是一种碳氢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它由古代生物的化石沉积而来,是一次能源。化石燃料不完全燃烧后,都会散发出有毒的气体,却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燃料。化石能源所包含的天然资源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 意见稿还透露,将实现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研究制定与回采率挂钩的差别化资源税费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别收益金制度。 此前实行的资源税方案中,煤炭资源税仍然采取计量征收的方式。石油特别收益金在资源税改后,起征点从40美元提高至55美元。 |
前一篇: 北京雾霾天PM10高达560微克每小时
后一篇: 兰州大气污染严重 市长承诺加大治理
路过 |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