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下属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拒不公开政府信息的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推上了被告席。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表示,12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正式启动。 马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今年(2011年)10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纠纷一案在贵州省清镇市环保法庭立案,基于案件需要,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11年10月28日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经公证部门公证)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环境信息。 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既未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也未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申请给予答复。 马勇表示,2011年11月24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阳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商请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的函》,建议贵阳市环保局督促修文县环保局将信息公开。但截至2011年12月9日(超过信息公开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未收到贵阳市环保局、修文县环保局任何答复。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011年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提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3日内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请求判令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在10日内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经审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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